招聘條件
1.政治可靠,作風正派,責任心強,誌願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;
2.具有常州市(含金壇武進溧陽)戶口或在常州有常住地址;
3.男性,身高1.70米(含)以上,女性,身高1.60米(含)以上,35周歲(1989年10月1號)及以下;
4.身體健康,五官端正,矯正視力不低於5.0,無殘疾,無口吃,無色盲、色弱,無重聽,無紋身,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、色素癍,無傳染性疾病;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(1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2)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;
(3)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(4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5)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業證書的;
(6)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;
(7)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(8)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(9)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係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(10)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係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(11)其他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。
招錄崗位及崗位條件

招聘程序和方法
01報名及資格初審
1.報名時間:
2024年12月20日起,截止日期12月31日。
2.報名地址:
(1)廣彙人力資源有限公司(鍾樓區南大街街道米市河107號格林大廈5層502室),工作日:8:30-12:00,13:30-17:00。
(2)常州市人才服務有限公司(常州市天寧區北直街35號410),工作日:9:00-11:30,13:30-17:00。
3.網絡報名:

4.報名注意事項:
(1)考生報名時,請詳細閱讀公告和附件。
(2)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《常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》。凡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。
(3)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(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):
①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;
②畢業證書(大專及以上學曆需進行網上學曆驗證,請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,點擊“本人查詢”模塊後注冊並查詢,將查詢結果頁麵打印後交驗)和報考崗位需要的資格證書;
③個人生平簡曆(工作經曆、特長愛好、獲得表彰情況)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張;
④個人信用報告。自行登錄個人信用信息服務平台(http://ipcrs.pbccrc.org.cn/),打印個人信用查詢結果交驗,報告時間應在本公告發布時間之後;
(4)由現場工作人員對照招聘基本條件和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。
02招聘條件體能測試
資格初審合格者,需參加體能測試(4?10往返跑、立定跳遠、2000米跑等)。測試標準參照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》執行。體能測試60分為合格,體能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。體能測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03專業測試
體能測試合格者需參加專業測試,重點考核與崗位相對應的基本知識技能,專業測試60分為合格,專業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。專業測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04麵試
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按照1:3比例確定參加麵試人選,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,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狀況、組織應變能力、處理問題能力、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。麵試成績60分為合格,麵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05體檢
麵試合格者,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占60%、麵試成績占40%,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: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體檢人員名單(若末位出現同分,則麵試成績高者優先;若麵試成績相同,則進行加試)。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,統一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。如有體檢不合格者,按麵試成績依次替補。
06綜合考核
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。
07公示
根據綜合考核結果,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。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,辦理聘用手續。
聘後管理與待遇
聘用人員按照《常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進(jin)行(xing)管(guan)理(li),實(shi)行(xing)勞(lao)務(wu)派(pai)遣(qian)。試(shi)用(yong)期(qi)滿(man)經(jing)考(kao)核(he)合(he)格(ge)後(hou),具(ju)體(ti)薪(xin)酬(chou)由(you)用(yong)工(gong)單(dan)位(wei)根(gen)據(ju)考(kao)核(he)結(jie)果(guo)發(fa)放(fang)。被(bei)聘(pin)用(yong)人(ren)員(yuan)與(yu)原(yuan)單(dan)位(wei)簽(qian)有(you)勞(lao)動(dong)合(he)同(tong)或(huo)協(xie)議(yi)的(de),由(you)本(ben)人(ren)與(yu)原(yuan)單(dan)位(wei)按(an)照(zhao)有(you)關(guan)規(gui)定(ding)自(zi)行(xing)協(xie)商(shang)處(chu)理(li)。聘(pin)用(yong)人(ren)員(yuan)自(zi)行(xing)辦(ban)理(li)就(jiu)業(ye)失(shi)業(ye)登(deng)記(ji)證(zheng)。
紀律監督
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,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、專業測試、麵試、體(ti)檢(jian)的(de),均(jun)視(shi)為(wei)自(zi)動(dong)放(fang)棄(qi)。報(bao)考(kao)者(zhe)要(yao)對(dui)自(zi)己(ji)所(suo)提(ti)交(jiao)信(xin)息(xi)的(de)真(zhen)實(shi)性(xing)負(fu)責(ze),凡(fan)發(fa)現(xian)弄(nong)虛(xu)作(zuo)假(jia)和(he)違(wei)反(fan)考(kao)試(shi)錄(lu)用(yong)紀(ji)律(lv)的(de),一(yi)律(lv)取(qu)消(xiao)考(kao)試(shi)或(huo)錄(lu)用(yong)資(zi)格(ge)。
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應實行回避製度,嚴格工作紀律,秉公辦事,嚴禁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、搞不正之風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,調離招聘崗位,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(谘詢電話:;監督電話:)。
※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輔助人員管理處負責解釋。

